牌價資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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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客戶申請HiNet上網以本公司設備裝妥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;HiNet異動之計費方式,以本公司竣工日為生效日,生效日之前以變更前之收費標準計收。
- 臨時租用之月租費,每日以全月費用十五分之一計收。
- 客戶申請租用每次收取HiNet系統設定費1,500元;異動HiNet計費方式(固定制改非固定制、非固定制改固定制、多機型改網路型、網路型改多機型、固2改固6、固6改固2等)、變更HiNet連線
速率、異動HiNet IP位址(數量)等,每次收取HiNet異動設定費200元,市內電話或ADSL電路/光世代電路部分另依市內網路或電路出租業務收費標準計收。
- 使用HiNet加值服務,以各加值服務之收費標準另計。
- HiNet應收各項費用及加值服務各項費用採四捨五入以元計,皆併入本公司電信業務帳單計收。
- 申請保留原HiNet撥接Email帳號者,其申請之證照號碼及客戶名稱應與申請之HiNet撥接帳號相符,始得享有該HiNet撥接帳號免收最低通信費之優惠,並自次月起生效,且不適用其他之優惠方案;客戶使用該帳號撥接上網服務或使用其他加值服務時,其費用仍依各相關服務收費標準計收。客戶如申請終止租用HiNet撥接帳號時,原申請保留之Email帳號亦隨之終止;客戶如終止租用HiNet寬頻上網時,HiNet撥接帳號將自動回復計收最低通信費。
- HiNet非固定制(含雙向)客戶連線帳號限定於其申請之寬頻(ADSL/光世代)電路上使用,同一帳號同一時間最多連線數(即動態IP數)依本公司指派為準,且每一連線時間分別計算,另系統為有效分配IP資源及進行維護措施等,連續連線72小時而未離線者,系統將予以自動斷線,客戶如需使用請自行重新連線,不得為任何賠償請求或主張。
- 光世代申請非固定制者,本公司系統均自動設定動態IP 8個,因應客戶需求,客戶得申請將動態IP轉換成固定IP,以轉換1個為上限,如有需求者,請自行至中華電信官網(www.cht.com.tw)提出申請;亦即,4M/128K(含)以上至2G/2G商用型速率,有動態IP 8個或固定IP 1個+動態IP 7個此二種型態供客戶選擇。本公司對於客戶申請前述固定IP,有權於下列情況發生時,重新配發新的固定IP取代原本之固定IP:(1)客戶申請辦理本服務之申裝或異動者(如:移機、升速、非固定制轉換固定制等)。(2)本公司系統進行異動時(如:電路、設備改接等)。
- 客戶如終止租用或欠費致停止使用HiNet業務時,原配發之上網帳號(用戶號碼、用戶識別碼)、會員帳號、Email帳號及其申請各式加值服務之空間等,本公司有權得隨時終止租用或停止其使用。
- 本業務依國際標準網路品質分類歸屬為盡力而為(Best Effort)模式。實際上網速率會因客戶之終端設備軟硬體、距離、使用者所在位置之環境及到訪網站之連外頻寬、同時使用影音加值服務等因素之影響而有所變化。
- 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者申請暖心方案,優惠2年,期滿恢復牌告價,惟期滿仍具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者,憑證可辦理續享2年優惠,依此類推。身心障礙者申請,優惠5年,期滿恢復牌告
價,惟期滿仍具身心障礙證明者,憑證可辦理續享5年優惠,依此類推。申請【暖心方案】者,需憑證向本公司提出申請,每人限裝設一路,不限裝機地址。
- 1G/1G家用型或2G/2G家用型僅供自然人以個人證號提出申請,如連續3日每日訊務量(上下行加總)分別超過150GB或250GB時,本公司得於通知後,於其後連續2日調整服務速率上限為100Mbps/40Mbps(Best Effort),調整速率期滿後恢復申辦速率。
- 1G/1G商用型或2G/2G商用型不限自然人申請,如連續5日每日訊務量(上下行加總)分別超過200GB或300GB時,本公司得於通知後,於其後連續2日調整服務速率上限為300Mbps/300Mbps(Best Effort),調整速率期滿後恢復申辦速率
- 申請年繳或年約月繳方式者需注意以下兩點:
(1)中途不得改為月繳方式,前述期間屆滿時,若不繼續參加原繳費方式者,須於期滿前1個月內提出申請異動;若未辦理異動作業視同繼續參加原繳費方式。
(2)若遇調升收費標準時,於期間不另補收價差;若調降收費標準時,其價差於期滿後,可沖抵次月應繳付之費用。如前項差額,若客戶已辦理終止租用本服務時,於沖抵應付費用後仍有餘額時,亦可於終止租用日起30日內,自行前往中華電信營運處辦理退款作業。
牌價資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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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客戶申請HiNet上網以本公司設備裝妥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;HiNet異動之計費方式,以本公司竣工日為生效日,生效日之前以變更前之收費標準計收。
- 臨時租用之月租費,每日以全月費用十五分之一計收。
- 客戶申請租用每次收取HiNet系統設定費1,500元;異動HiNet計費方式(固定制改非固定制、非固定制改固定制、多機型改網路型、網路型改多機型、固2改固6、固6改固2等)、變更HiNet連線
速率、異動HiNet IP位址(數量)等,每次收取HiNet異動設定費200元,市內電話或ADSL電路/光世代電路部分另依市內網路或電路出租業務收費標準計收。
- 使用HiNet加值服務,以各加值服務之收費標準另計。
- HiNet應收各項費用及加值服務各項費用採四捨五入以元計,皆併入本公司電信業務帳單計收。
- 申請保留原HiNet撥接Email帳號者,其申請之證照號碼及客戶名稱應與申請之HiNet撥接帳號相符,始得享有該HiNet撥接帳號免收最低通信費之優惠,並自次月起生效,且不適用其他之優惠方案;客戶使用該帳號撥接上網服務或使用其他加值服務時,其費用仍依各相關服務收費標準計收。客戶如申請終止租用HiNet撥接帳號時,原申請保留之Email帳號亦隨之終止;客戶如終止租用HiNet寬頻上網時,HiNet撥接帳號將自動回復計收最低通信費。
- HiNet非固定制(含雙向)客戶連線帳號限定於其申請之寬頻(ADSL/光世代)電路上使用,同一帳號同一時間最多連線數(即動態IP數)依本公司指派為準,且每一連線時間分別計算,另系統為有效分配IP資源及進行維護措施等,連續連線72小時而未離線者,系統將予以自動斷線,客戶如需使用請自行重新連線,不得為任何賠償請求或主張。
- 光世代申請非固定制者,本公司系統均自動設定動態IP 8個,因應客戶需求,客戶得申請將動態IP轉換成固定IP,以轉換1個為上限,如有需求者,請自行至中華電信官網(www.cht.com.tw)提出申請;亦即,4M/128K(含)以上至2G/2G商用型速率,有動態IP 8個或固定IP 1個+動態IP 7個此二種型態供客戶選擇。本公司對於客戶申請前述固定IP,有權於下列情況發生時,重新配發新的固定IP取代原本之固定IP:(1)客戶申請辦理本服務之申裝或異動者(如:移機、升速、非固定制轉換固定制等)。(2)本公司系統進行異動時(如:電路、設備改接等)。
- 客戶如終止租用或欠費致停止使用HiNet業務時,原配發之上網帳號(用戶號碼、用戶識別碼)、會員帳號、Email帳號及其申請各式加值服務之空間等,本公司有權得隨時終止租用或停止其使用。
- 本業務依國際標準網路品質分類歸屬為盡力而為(Best Effort)模式。實際上網速率會因客戶之終端設備軟硬體、距離、使用者所在位置之環境及到訪網站之連外頻寬、同時使用影音加值服務等因素之影響而有所變化。
- 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者申請暖心方案,優惠2年,期滿恢復牌告價,惟期滿仍具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者,憑證可辦理續享2年優惠,依此類推。身心障礙者申請,優惠5年,期滿恢復牌告
價,惟期滿仍具身心障礙證明者,憑證可辦理續享5年優惠,依此類推。申請【暖心方案】者,需憑證向本公司提出申請,每人限裝設一路,不限裝機地址。
- 1G/1G家用型或2G/2G家用型僅供自然人以個人證號提出申請,如連續3日每日訊務量(上下行加總)分別超過150GB或250GB時,本公司得於通知後,於其後連續2日調整服務速率上限為100Mbps/40Mbps(Best Effort),調整速率期滿後恢復申辦速率。
- 1G/1G商用型或2G/2G商用型不限自然人申請,如連續5日每日訊務量(上下行加總)分別超過200GB或300GB時,本公司得於通知後,於其後連續2日調整服務速率上限為300Mbps/300Mbps(Best Effort),調整速率期滿後恢復申辦速率
- 申請年繳或年約月繳方式者需注意以下兩點:
(1)中途不得改為月繳方式,前述期間屆滿時,若不繼續參加原繳費方式者,須於期滿前1個月內提出申請異動;若未辦理異動作業視同繼續參加原繳費方式。
(2)若遇調升收費標準時,於期間不另補收價差;若調降收費標準時,其價差於期滿後,可沖抵次月應繳付之費用。如前項差額,若客戶已辦理終止租用本服務時,於沖抵應付費用後仍有餘額時,亦可於終止租用日起30日內,自行前往中華電信營運處辦理退款作業。